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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沈阳市政府与恒大集团在沈阳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省委副书记、省长唐一军会见恒大集团董事局主席许家印,并共同出席签约仪式。

唐一军代表省委、省政府对许家印一行来辽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推动重大项目落地表示欢迎。他说,党中央、国务院对辽宁全面振兴高度重视、寄予厚望。当前,辽宁正在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狠抓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加快推动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恒大集团具有强大的资金实力和开发能力,在国内外影响力很强。辽宁与恒大深化战略合作,是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希望双方以此次签约为起点,不断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制定具体化措施、实行项目化管理、开展清单式推进,推动各个项目早日落地开工、尽快投产达效,为辽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恒大集团的战略转型注入强劲的动力和活力。辽宁省及沈阳市将为恒大集团在辽兴业提供好政策、佳环境和优服务,全力以赴为每一个项目提供全方位、全流程和全周期的保障和支持。

许家印感谢辽宁省对恒大集团在辽发展给予的关心支持,表示将紧紧抓住辽宁全面振兴重大机遇,坚定不移地推进与辽宁开展务实合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协议内容,与辽宁携手合作、共同发展。

会见结束后,唐一军、许家印共同见证了《沈阳市人民政府 中国恒大集团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

根据协议,恒大集团将投1200亿元建设轮毂电机、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电池、水世界、养生谷等重大项目。

省及沈阳市领导张雷、陈绿平、崔枫林、姜有为出席上述活动。(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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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沈阳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及全市教育大会精神,促进全市中小学校依法办学,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工作部署,依据《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日前,沈阳市教育局印发了《2019年沈阳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沈教发[2019]49号)。下面,就百姓关心的相关政策问题解答如下。

Q

由谁承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主要管理责任?

依据《义务教育法》第一章第七条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即各区、县(市)政府依法承担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主要管理责任,在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基础上,执行规定班额,消除大班额。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管和中小学学籍管理。

Q

“免试就近”原则适用于哪些学校?是不是意味着孩子可以上离家近的学校?

免试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法》赋予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所以,适用于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也包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近入学。

Q

对于“择校”问题,今年是如何规定的?

去年,在各区、县(市)党委政府的努力下,治理“择校热”工作成果显著,全市招生秩序更加规范。今年,“巩固‘择校热’治理成果”再次写进市政府工作报告,并作为“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督办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我市继续将“根治‘择校’”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除国家和省市政策明确规定的享受照顾政策外,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择校生”“借读生”,禁止各种违规择校行为。

Q

对于特殊类型的招生,有什么规定?

全市各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各类特长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优生的,要严格按照学校自主招生章程组织招生工作,并主动公开招生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要规范招生行为,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Q

今年的学校如何划分?学校划分方案何时公布?

今年,我市继续执行“单校划分”政策。各区、县(市)要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并从实际出发,为辖区内每所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科学划定片区范围。区、县(市)学校划分方案要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2019年各区、县(市)学校划分方案要在8月16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之后统一公布。

Q

学校划分后,每年是否都会变动?

学校确定后,要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做好充分论证,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18]51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学校房”为名开展销售活动。

Q

在招生入学工作中,孩子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哪些义务?

依据《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得以在家学习或在培训机构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Q

新入学中小学生如何分班?

今年我市将继续落实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及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均衡编班政策。同时,各区、县(市)要加强监管,确保分班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Q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何入学?

目前,我市实施以居住证为主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政策解读、问题解决等以居住地为主。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持居住证或居住证申领凭证到居住地所在教育局咨询并办理入学。

Q

特殊儿童入学有何规定?

我市规定,经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可入普通学校就读,普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符合送教上门服务条件的6-15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要组织送教上门服务,并纳入学籍管理。沈阳市盲校、皇姑区聋人学校、大东区聋哑学校、铁西区聋人学校均面向全市招生。

Q

对于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有哪些规定?

按照属地管理,各区、县(市)教育局要规范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民办学校要根据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制订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并通过学校官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突破招生人数、招生范围和招生条件;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要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当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采取登记入学方式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在全市正式安排部署当年招生入学工作之前,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以任何方式组织的招生,均属提前招生的违规行为。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民办中小学跨区域招生生源地审批办法和黑名单制度。

Q

对于普通高中招生有什么要求?

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未经省教育厅审批公办高中一律不得跨市招生,获批外市招生计划的民办高中要按计划、按地区招生。全市普通高中同步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招收没有报考志愿的学生,不得以免学费、给予奖学金等不正当手段招收学生,不得违规召开招生说明会,不得在录取结束后擅自补录。继续实行公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重点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指标到校占招生计划的比例为高中招生总数的70%。严禁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借读生、复读生,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严禁“人籍分离”,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复读班或复读学校。

Q

新入学学生的学籍如何办理?

新生入学后,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审核拟招收的每名学生信息,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在学生被学校招收报到后,及时为学生办理新建学籍或转接学籍。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教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工读学校外,学校不得接收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就读,也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起始年级新生的电子学籍原则上应于9月30日前完成注册、审核、确认。

Q

教育部对于今年中小学招生入学有哪些纪律要求?

教育部要求各地要继续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一是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二是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三是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四是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五是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六是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七是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八是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九是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各区、县(市)教育局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十是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各区、县(市)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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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外公布了6月1日至6月14日新增可办证商品房楼盘明细,涉及12盘。

具体为:小石城(居住、商业,六期-4)、首创光和城(居住、商业,一期)、中海寰宇天下、百岁万汇城、金地半山麓(居住、商业,一期)、富景学府新城、华强城二期2.1期商业、世纪新城(四期)、华润紫云府(居住、商业、一期)、七星九龙湾B区(一期)、中房上东花墅(七期三)、旭辉铂悦花园一期。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醒,以上房屋的购房业主可尽快联系开发企业办理相关手续,为房屋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来源: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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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以来,铁西区在加快华晨宝马铁西新工厂项目建设的基础上,加快聚集整车及新能源汽车和汽车零部件产业,项目集群式落成、产业链式发展已成常态。

在这些优质项目中,就包括此次签约的恒大新能源电池、恒大轮毂电机、恒大养生谷三个项目。恒大项目体量大、业态新、拉动性强,其引进将成为推动铁西区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引擎,也将对沈阳市打造汽车产业中心起到重大的牵动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集全区之力,重点加快项目引进,激发项目建设工作活力,持续提升项目引进数量和质量,确保重点项目数量、计划完成开复工项目数量、累计完成投入等指标持续位居全市前列。

围绕大项目建设,我们将牢固树立企业至上、服务为本的理念,加强与国家、省、市专班以及华晨宝马公司等各环节对接,紧紧围绕“土地规划、土地征收、土地整备、基础配套、公共服务、项目审批”六条工作主线,以鱼骨图项目管理模式为手段,实施亮“红黄”灯督办机制,坚持“周调度、周安排、周总结、周报告”,强化组织穿透,实现逻辑闭环。在全力推进华晨宝马新工厂项目建设的同时,加快完成恒大三个项目土地挂牌、摘牌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目前在铁西区,大项目享有专门的包保责任制和工作专班。全区各部门倒排时间表,制定大项目推进“鱼骨图”,不断充实“项目服务管家”队伍,畅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优化项目全程跟踪服务,上线运行“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抓实项目落地的“后端一公里”,切实打造“无顾虑投入、无干扰建设、无障碍发展”的投入环境。

此外,铁西区还全面实行投入审批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办理,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目前,在产业项目集中的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承诺制审批”已全面实施,这一创新举措入选“全国审批改革百佳案例”。开发区的另一创新服务“联合评审中心”,对审批中需要评审的项目实行“零收费”,为企业和项目减负。

在加快项目建设的同时,更要着眼于高质量发展的长远需求。未来,铁西区将全方位营造适宜产业成长壮大的生态体系,以优质的制度供给、服务供给、要素供给和完备的市场体系,增强发展环境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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