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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和“订金”是买房过程中经常遇到且容易混淆的两个词,那么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呢?

“定金”和“订金”在买房过程中,分别作为担保和预付款的两种行为,在法律意义上有本质的区别。

 



一、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购房者履行合同后,定金可以抵作价款或收回;如果购房者不履行合同,定金可以不返还。开发商如不履行合同,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我国《担保法》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能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定金,便产生了相应的法律效力。

 

二、什么是订金?

 

订金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实际上订金是预付款的性质,是一种支付手段,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如果开发商不履行义务也不需要返还双倍订金,但也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不需要承担责任。订金的数额也有一些规定,应该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该即时返还或是抵充房价。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退订金?

 

1.房地产开发商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未能协商一致的;

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描述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

以上四种情况下开发商需要退还订金。

“定金”和“订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在实际购房过程中产生的结果完成不一样,购房者需要明辨定金和订金。用法律依据来维护自身利益。

资料来源:《担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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