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1年3月份签订购房合同,纯公积金贷款,已于9月份放款,按照合同约定交房日期是2021年12月底交房,现在眼看马上新年啊2022年了,开发商没有任何通知,按时或延期交房,我们只能苦等,没有任何补偿措施。请问,这样做是个付责任的开发商应有行为?我问了销售员,他说也不清楚,据悉没有补偿机制。希望大家购房时,睁大眼睛看清楚,问清楚。
不错的,楼盘销售员胡八月不错,我已拿到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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