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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房产分割是怎样的?遇到婚姻破裂不可避免地让人叹息,一旦婚姻结束,离婚必然会遇到房地产分割的问题,离婚房地产能分什么?多少分?这些都与购房时间、房产权属证书的签订、夫妻出资或还贷密切相关。离婚分割不动产,涉及《婚姻法》等法律规定,涉及较为复杂的情形,必要时需要咨询有关律师。下面小编就针对婚前购房,离婚时怎么分的问题作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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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房产分割是怎样的?


场景举例:


一、婚前个人财产付首付,与配偶共同还贷,离婚这房子怎么算?


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分割房产。


法律支持:


我国《婚姻法》也对这种情况有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结论:


所以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尽管房产证只有您的名字,房子也有妻子的份。如果遇到离婚等情况,夫妻需自行商议。对于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将房产判给房产证署名一方,未来房贷自己偿还。但是对于妻子,您需要根据共同还贷数额以及房屋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二、结婚前个人贷款买房,但是房产证一直没发下来,结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如果离婚的话房子归谁?


因为没有房产证,需要你们双方先自行商议,协商不成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法律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


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


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


结论:


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双方可协商处理。


三、房子是结婚个人全款购买,如果离婚房子归谁?加不加名有影响吗?


有影响。加不加名决定着如果涉及到离婚,您妻子有无权利分割房产。


法律支持:


根据我国的《婚姻法》,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结论:


婚前全款买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在这个条件下结婚并不能将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加名,离婚房子毫无疑问还是个人的。加名实质上算是一种赠与行为,加名后另一方有权分割房产。


四、婚前双方共同贷款买了套房子,要是离婚房子归谁?


既然是共同贷款,那么房产证无论是谁的名字,婚后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协议处理,没有获得房产的一方,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处置方法:


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需要按照现如今的市场价格进行分割。如果贷款仍未还清,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协议份额,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提醒:


婚前存续期间共同还贷的,要保留好自己的还贷记录,以作为离婚时进行房产分割的证据。


五、婚前双方全款买了套房子,以后要是离婚,房子归谁啊?


结婚后这套房子是你们的共同财产,离婚后房子归谁还要看房屋落在谁的名下。


两种情况:


1)如果房屋是落在你们二人的名下: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时没有约定份额,离婚时不考虑出资状况,可按平分处理。


2)如果房屋只是落在一人名下:


在同居期间,那法院基本会按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作为按份共有处理。


涉及到离婚时,如果双方商议不成,另一方如果不能拿出当时出资过的证据,则无权分割房产。


所以,如果房产证上登记了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就都有资格分割房产;如果只有一方名字,另一方没有出资证据,且双方协定不成,那么房子归房产落下户口的一方。


以上是关于婚前购房房产分割是怎样的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想了解更过的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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